2004年10月1日 颁布的国标GB 7258-2004 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中明确规定以下车型:
(一)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货车;
(二)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;
(三)长度大于10米的载重货车;
(四)全挂车,半挂车.
都应严格按照GA406-2002《车身反光标识》的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。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“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。”等内容.
国家出台各项“车身反光标识”的标准和强制性实施建议,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. 近年来由于货运车辆超载超限以及灯光不全等原因, 导致事故频繁发生, 让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. 货运车辆的夜间交通事故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严峻问题。各项研究试验表明,货运车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能够在夜间能起到良好的视认效果,从而大大提高了车辆夜间的安全性.
白天也能让车身更醒目,而且效果还不受天气灰尘在表面的堆积及外力碰撞等环境的影响。这是其它反光体所无法比拟的。
3M 公司积极响应提高交通安全的需要,推出了代表技术发展水平的新产品—— 3M 983 系列车身标识。该系列产品经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检测,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406 - 2002 《车身反光标识》及其第 1 号修改单中一级产品的要求。
我公司作为 3M 中国公司的指定代理商,在全国范围内销售3M 983系列车身标识具有高亮度性、耐久性、轮廓性强、角度性好、 方便粘贴等优点
一、 车身反光标识规格
1) 按照宽度不同,车身反光标识的宽度有50mm、75mm、100mm三种规格。
2) 按照反光亮度,车身反光标识分为一级、二级。
二、 粘贴要求:
(一)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车身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,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。
(二)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,使用一级反光膜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大于0.1m2,使用二级反光膜使用一级反光膜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大于0.2m2。
(三)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,反光标识可以中断,但每一段连续的长度应大于300mm,且包含红、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个一个单元,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%,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大于0.2m2。
三、 检验方法:
(一)如何确定粘贴面积是否达到要求
车身反光标识每一个红、白反光单元的长度通常为300mm,宽度为50mm,通过统计红、白反光单元的数量,计算出粘贴面积是否合格。
(二)如何区分一、二级车身反光标识
1)通过反光标识外观识别
目前市场上合格的车身反光标识主要有以下2种外观样式。
2)用专用的检测设备测量反光膜的亮度
三)如何识别不合格车身反光标识
凡是不具有以上产品外观样式产品都可以视为不合格产品(下图所示),或将手电筒放在眼睛附近,照亮车身反光标识,假的反光标识反光亮度很低或者不反光,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反光漆产品都为不合格产品。
四、 检验注意事项
车辆尾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,要区分一、二级车身反光标识,当选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时,其与后反射器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.2m2。